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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的审美:明清小说中的四种理想女性

【摘 要】明清时期的几部长篇通俗小说反映出一系列重要的社会性别问题,无论作者是坚定捍卫男性中心主义制度的,还是对这一制度的态度有些摇摆不定,都可能从主观态度和客观反映两方面,表现出自己心中的理想女性。这些理想女性可以概括为四类,即“实用型”“灵魂型”“德情兼备型”“缺憾美型”。这四类理想女性是宗法制出现以后逐渐形成的无职业、无知识、无意志、无人格的“四无”女性,通过小说作者的塑造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

 

【关键词】社会性别   明清小说   理想女性

 

 

      说到文学作品对女性形象的塑造,就不能绕过文学中的社会性别问题。虽然中国古代社会一直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但较之欧洲的中世纪及其影响所及之后世对女性的戕害与束缚而言,中国古代女性的生活还算是相对平静的。尽管她们的生存状态因为男权的压制存在很大问题,但今天的我们也还是不得不对那些愿意记录下异性优秀品质的中国古代男性作者表示应有的感谢。因为,无论是诗词歌赋,还是史传、笔记、戏剧、小说、方志等,都不乏对女性的书写。无论是赞美、歌颂她们的美好,还是讽刺、指责她们的邪恶,男人们或在不情愿中,或在慷慨激昂的期待中,记录下了他们对女人的爱恋、憎恶、惧怕、敬佩、失望、依赖、对立、抗拒等一系列复杂情绪。可以说,一部中国文学史,起码有一半是男人的情爱史和两性人际关系史。

 

 

 

一、男性作家与理想女性的塑造

 

      中国古代小说的作者基本都是男性,所谓理想女性,是以男性审美标准来定义的。卜永坚在为鲍拉•萨姆柏里尼的专著写的书评《失身:中国小说中的娼妓与男性意识》一文中说:“作者指出:要理解小说里的娼妓形象及其演变,就意味着理解这些小说的男性作者们如何看待自己所处的时代,因此,就等于探讨中国男性的意识及其情色想象。作者不认为这些小说可以忠实反映清末妓院日常生活,而认为这些小说是中国男人表达自己对于男性角色的看法、梦想、焦虑的机会,是对于男性意识的虚构。……作者根据这些小说的内容,……把文学作品中的妓女这种语义丰富的人物的生命历程,细致描画,从而探讨中国的男性意识如何通过青楼文学作品而被界定和创造出来。”可以说,不同时代、阶层和文化背景的男性,在其心中对理想女性有不同的认定。当他们把对女性的理解和认识用文字表达出来以后,理想女性的形象就会从作者的主观态度和文本的客观反映,即作者创作和读者接受两方面透露出来。

 

      所谓主观态度,就是小说作者对作品中女性角色的态度。以著名的长篇通俗小说为例,从作者主观态度上看,《三国演义》对女性的看法很简单,就是要“用女人”,即作者认为有用的女人就是理想女性。她要么美貌,比如貂蝉,要么家世显赫,比如孙尚香。能以这两种特质帮助男人成就伟业的,就是好女人。《水浒传》作者的心理相对复杂一点,就是“恨女人”。因为有诱惑力的女人能破坏男性的英雄形象,也就是古代经常说的“女祸”,所以就有了武松杀嫂、宋江杀阎婆惜和石秀杀嫂的情节。这三个极具典型意义的杀女故事都显得异常残忍和血腥,笔者曾写文章比较过这三场杀害。尤其是石秀杀嫂,其中表现出大量的变态情绪,反映出作者塑造人物的矛盾性,其原因就在于作者对“好女人和坏女人”的认知。这部小说中所谓的理想女性,就是“男人婆”,像母大虫顾大嫂、母夜叉孙二娘。作者认为女性可以有两条出路,要么宅在家里(如林冲娘子,一出门就惹下滔天大祸,作者对她是有腹诽的。她害了林冲,也成全了作者的女祸思想);要么就和男人一样闯江湖,杀人越货,落草为寇,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和男人一样成为英雄,而只能沦为魔头,成为老虎和夜叉,至多可以和男性成为战友。这就是说,女人要想成为男人的战友,就必须放弃女性的某些特质,变得无性、中性或者男性化。《西游记》的态度是“怕女人”,女人全都是妖魔,避之唯恐不及。即便是成为菩萨并无数次搭救过孙悟空的观音,也依然是可怕的,她的权力和能力令孙悟空无能为力,孙悟空只能俯伏在地,背后默默咒她“一世无夫”而已。因此,《西游记》作者对女性的要求是四大名著中最低的,即他希望女性只要不惹事、不挡道就行。比如凤仙郡那个受到天庭惩罚的郡侯,作者说是因为其妻不贤惠,害得他一怒之下推倒了为玉帝设的香案而获罪于天,使得一郡百姓罹受旱灾之苦。所以作者认为女人只要不给男人闯祸,不用她去施美人计,也不用她多金,就是理想女性了。《金瓶梅》的态度是“亵女人”,作者心中的理想女性比前面几部小说的作者相对复杂一些了。他认为两种女人都是理想女性,即《红楼梦》中王夫人说的,也是中国古代无数男性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一种普遍认识和约定俗成的概念——“妻贤妾美”。在《金瓶梅》作者笔下,这种概念又得到了进一步拓展。他写了吴月娘的贤惠,写了西门庆和吴月娘之间的举案齐眉,同时也写了李瓶儿和潘金莲的美丽、王六儿和林太太的淫荡。作者有意识地强调,在少女、处女和已婚女人之间,西门庆更多地是对已婚女性感兴趣,他看重的不是年龄而是技巧。《金瓶梅》作者和《水浒传》作者不同,他完全不恨女人,也不像《西游记》所表现出的怕女人。在他心中,有能力的男性可以掌控一切,不管是有钱的和没钱的女人,贞洁的和不贞洁的女人,淫荡的和不淫荡的女人,他都可以纳入囊中,操控她们的命运。而值得重视的地方恰在这里,这当然也是作者的价值观的反映,即作者在内心里把女人看作是男性私生活的一部分。

 

      相比之下,《红楼梦》能够成为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有它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曹雪芹对女性价值的认识和其他小说作者完全不同,他高明的地方就在于,没有把心中的理想女性塑造成集各种美于一身的、不可能存在的人物形象,而是把理想女性的特质分摊到各种女性身上。这与他对人性的深刻认识和对生活的深刻了解是有密切关系的。

 

      对理想女性的认定反映了作者的价值观。《三国演义》《水浒传》和《西游记》对理想女性的认定表现了作者对事业的看重,女性作为天平上的砝码,为成就男性理想的事业添砖加瓦。女性的价值没有进入到他们的私生活,而始终只是在他们发展事业的范围内考量的。到了《金瓶梅》,女性才真正进入男性的私生活,男性开始让我们看他们的后院。《醒世姻缘传》也是如此,且作者对女性的态度又进了一步,表现为又怕又爱又恨。所以,对于古代女性日常生活史和古代小说的社会性别研究来说,《金瓶梅》和《醒世姻缘传》是两部真正意义上的、开创性的家庭伦理长篇小说,在小说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所谓小说的客观反映,就是读者从接受角度对小说意义作出的价值判断。这个价值判断就是时代思想的折射,是由作为读者的我们的经验来决定的。就是说,在读者对艺术、文化、美学和意识形态的理解形成一个不断演变的私人哲学框架的时候,古代小说作品中所反映出来的女性,就可能变成几乎与作者创作时所希望的完全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形象。更有甚者,有的作者的写作不仅没有让读者感受到他心目中的理想女性,反而还暴露了他自己,让读者看到男性作者内心的阴暗或恐惧,并透过这一层,看到了作品中女性的美好和超群的能力。从这个角度来看,男性作者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坚定捍卫男性中心主义制度的作者,一类是性别立场不坚定或摇摆不定的作者,二者在作品中所反映出来的两性形象是有区别的。

 

      中国古代社会的男性中心主义制度建立以后,随着宗法制出现,男性借用各种制度和礼俗使得女性成为无职业、无知识、无意志、无人格的“四无”之人。这种“四无”的女性就是当时大多数男性的理想女性。但是我们也不能忘记,能写小说的男性都是知识分子,他们所谓的理想女性也是相对的,是男性在放弃了一些个人生活追求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正如《红楼梦》作者所强调的,不要看正面,要看反面。古代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中的标题充分体现了男性对女性的认知和界定。他们将女性分为以下若干种:“贞女”“孝女”“烈女”“美妇”“节妇”“悍妇”“淫妇”“荡妇”等,概念的界定表现了男性对女性的认知、限制、妥协、斗争和利用。但这都是从相对的两极给出的说法,笔者提出另外更为细致些的划分,这种划分包括四种类型。

 

 

 

二、“实用型”理想女性

 

      “贤内助”是“实用型”理想女性,讨论这个类型就不能忽略一对矛盾的说法,即“贤内助”和“不听妇言”。因此,在谈“贤内助”之前,我们要先说一下“不听妇言”的问题。

 

      古代社会对女性的歧视是方方面面的,女性缺乏话语权便是其中之一。即便女性有机会表达看法,其绝大部分也得不到男性的重视和认同。在正确看待女性意见的价值问题上,古代社会甚至还形成了一句格言:“不听妇言”。

 

      在各类文献中,“不听妇言”及其类似表达不胜枚举,这也是两性战争争夺话语权的反映。《管子•权修》曰:“妇言人事,则赏罚不信。”房玄龄注曰:“妇者所以休其蚕织,此之不为,辄言人事。妇人之性险诐,故赏罚不信矣。”认为女性的工作就是“蚕织”,不能参与议论大事,这是因为女性的本性阴险狭隘,不能像男性那样做到公平公正,因此不能听信妇人之言。“不听妇言”最大的原因是,听信妇言是取死之道,灭国亡家之根由,这是令男性极为恐惧的,古籍文献中对此多有记载。听妇言所造成的危害之大,令世世代代的男性对“妇言人事”深恶痛绝,惊恐万分,以至于一些男性在痛定思痛之余,还将“不听妇言”作为家训郑重提出,警示子孙后代。清人翟灏在《通俗编》“不听妇人言”条下说:“《汉书•王陵传》引鄙语:‘儿妇人口不可用。’《晋书•刘伶传》:‘妇人之言,慎不可听。’《明史•孝义传》:‘太祖问郑濂治家长久之道,对曰:谨守祖训,不听妇言。”《宋元学案补遗》记梭山私淑郑德璋事曰:“先生丰神峻整,性尤方严,子弟闻声欸,皆敛首正容。步履不敢肆也。迨寝疾,子大和辄泣问齐家之道。先生张目厉声曰:‘毋听妇言!’”《履园丛话》“杂记下”云:“妇言是听,兄弟必成寇仇;唯利是图,父子将同陌路。”

 

      小说中这样的例子更多,《林兰香》《英烈传》《禅真后史》《野叟曝言》《绿野仙踪》《西游记》等都有警告男性不要听妇人言,或者听了妇人话就会遭殃之类的故事。如《英烈传》中有一段“笑话”就是讽刺听妇人言的:“(太祖)因与说:‘朕闻金华浦江有个郑家,他的扁额是“天下第一人家”。卿可星夜召渠家长来问。’唐之淳得旨,不一日,领郑家家长前到金陵朝见。太祖问道:‘汝何等人家,名为第一?’那人对说:‘本郡太守,以臣合族已居八世,内外无有闲言,因额臣家以励风俗,实非臣所敢当。’上复问:‘族人有几?’渠对:‘一千有余。’太祖亦高其义。忽太后从屏后奏说:‘陛下以一人举事有天下;彼既人众,倘有异图,不尤容易耶?’上深以为然,遂开问说:‘汝辈处家,亦有道乎?’那人再叩头曰:‘行大小事,不听妇人言。’上大笑而遣去。”若太祖听从太后之言,则郑家危矣,此家长借用人所共知的一句“不听妇人言”便轻松解危,可见他所说的这个道理在男性心中是一个普遍常识,不管听者认为正确与否,都是能够接受的,亦可参考。《禅真后史》卷十一回前诗明确提出:“愿君莫听妇人言”。《野叟曝言》第一百二十二回云:“王妃妇女之见,尤必致疑!”像《野叟曝言》这样对女性持比较开明态度的作品,也不可避免地对女性有极为轻视的看法,表现出对女性思想和识见的蔑视。之所以不听妇言,皆因不信其思想和识见的正确性,体现在古代小说中,就尤为显著。《醒世恒言》第十九卷“白玉娘忍苦成夫”中,“程万里见妻子说出恁般说话,老大惊讶,心中想道:‘他是妇人女子,怎么有此丈夫见识,道着我的心事?’”程万里的心里话,就是对妇人女子思想识见存疑的典型反映。由于程万里没有基本的判断力,又从心里瞧不起刚结婚的妻子,把妻子对他的好意劝说当作是间谍行为,屡次跑到主人那里去告发,害得妻子无辜被卖。

 

      《绿野仙踪》第八回,冷于冰在破庙中遇到做生意失败、被女鬼怂恿自杀的段祥。段祥在叙述自己为什么做生意会折本的原因时说:“又不合听了老婆话,说磨豆腐必须养猪,方有大利。我一时没主见,就去代州贩猪。用了十九两八钱,买了五个猪,走了两天,都不吃食水,到第三天,死了两个,昨日又死了一个。我见大事已坏,将剩下这两口猪要出卖于人,人家说是病猪,不买,没奈何减下价钱,方得出卖。连死的带活的,止落下五两九钱银子,到折了十三两九钱本儿。我原要回家,将这五两多银子交付妻子,再寻死路。不期走到庙前,越想越没生趣,不但羞见张二爷,连妻子也见不得。……到了家门首叫门,里边一个妇人问:‘可是买猪回来么?’段祥道:‘还说猪哩,我几乎被你送了命。’”—切行动的决定都是男性自己下的,但万一行动失败,就好像他曾经是妻子的傀儡一般,完全不负责任。《绿野仙踪》第二十五回朱文魁赶走弟弟,独占家财,算计卖弟妹,却没想到被大盗劫去家财和妻子,后悔不已,“听信老婆的言语,日日相商,做谋夺家产的想头……”他不说自己豪赌败家,背叛兄弟,反而将全部罪恶推到老婆头上。

 

      但是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男性不可能永远不需要女性的帮助,于是又产生了一个和“不听妇言”正好相反的概念——“贤内助”。这就表现了男性对女性的恐惧和依赖之间的矛盾。女性对于男性来说,就如同有功之臣之于皇帝,战乱时期需要他们去安邦定国,和平时期又怕他们功高盖主,他们成为烫手的山芋,令皇帝左右为难。“《魏志•郭后传》:‘帝王之治天下,不惟外辅,亦有内助。’《宋史•孟后传》:‘宣仁太后曰:得贤内助,非细事也。’”男性对女性最常见的好评莫过于“贤惠”。自古以来,“贤惠”这个词就是特指女性的,从不会用在男性身上。狭义的贤惠,就是指在男性中心主义的评价标准下所认可的温良恭俭让的女性。但“贤内助”却较“贤惠”又进了一步,是广义上的贤惠,这个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就比较多了,更强调女性的实用价值。如《碑传集》所载《巡抚山东李公清时墓志铭》云:“公……配夫人万氏,柔嘉静悫,重然诺,识大体,侍翁姑孝,待妯娌和。公少有宿逋不能偿者,夫人俱售簪珥力偿之;每至署,犹纺绩不废,盖贤内助也。”《稗家粹编》“伦理部”有《钟节妇传》云:“节妇姓钟氏……姿色淑美,不妄言笑。……幼令读书,日记数千言,尤长于琴,女红乃余事也。……节妇自归孙室,孝舅姑,和妯娌,内外称之,咸谓得贤内助焉。”果然如同宣仁太后所说,“得贤内助,非细事也”。

 

      贤内助要做的事真是多如牛毛,巨细无遗。女性能得一“贤内助”称号,无疑亦是终生荣耀,若能在墓志铭或传记中铭记一笔,就更死而无憾了。《中国历代碑志文话》中《南阳县君谢氏墓志铭》记谢氏,“序治家处,真贤内助也”。《澹园集》中的《孺人郑母鲍氏传》云:“孺人姓鲍氏……幼庄淑,极为父母所怜爱。生素封家,其归装甚盛,女流往往好以鲜美为容,而孺人绝弗尚也。居恒服御无所芬华,人谓有桓少君之操。事季公琴瑟静好,举案以从,人谓有孟德曜之风。是时孺人年少,在诸妇行,辈序最后。姑许太君性严肃,不易承事,而孺人善奉之,庭以内事事当姑指。姑为色喜曰:‘予季其幸有贤内助哉!’”《英烈传》第六十一回极言贤妇之重要性:“家之良妇,犹国之良相”。古代小说中,依靠女性建议而成事者亦有例可寻,比如《水浒传》中有心机的何九叔之妻,《野叟曝言》中给婆婆出主意的阮氏。《隋唐演义》中作者直称王小二媳妇柳氏作“女英雄”,秦叔宝唤其“贤人”,她的一番行为的确显得她在思想认识上和道德情操上远胜其夫。第九回中,秦叔宝朋友伯当道:“那王小二第一炎凉,江湖上有名的王老虎,在兄分上可有不到之处?”作者写道:“叔宝感柳氏之贤,不好在两个劣性朋友面前说王小二的过失处。道:‘二位贤弟,那王小二虽是炎凉,到还有些眼力,他夫妇二人在我面上,甚是周到。’……柳氏贤慧,连丈夫都带得好了;妻贤夫祸少,信不虚言也。”

 

      贤内助是男性作者心中认同普遍的理想女性,《礼记•内则》说:“男不言内,女不言外。”意思是男人不过问女人的家务事,女人不过问男人的公事。这说明了两性的社会分工问题。男性虽然对女性严加看管,但女性的劳动从未荒怠。一个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限制并不代表劳动力的闲置,女性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中国古代社会也就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劳动力分配格局。可以说,以男性中心主义制度为前提,以女性参加家庭内部劳动为基础的性别关系的确立,是“贤内助”这一女性形象得以生发的根源。

 

 

 

三、“灵魂型”理想女性

 

      才女也许是最能淡化时空感的理想女性了。古今中外,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不乏聪明慧智、机警果敢、满腹经纶的女子。她们是另一种符合男性审美标准的女性形象,我们不妨将其称为“灵魂型”理想女性。这类女性是古代男性知识阶层所向往的异性。这类形象在明清之际的才子佳人小说中频繁出现,无论丫鬟或是小姐,都满足了男性精神层面的需求,但也同时反映了男性对这类女性更严格的思想束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性别观念对男性和女性的思想有着同样的戕害和限制,使得男性在才女面前失去了对自我的认同和对异性的正确价值判断。

 

      借助对才女的各种书写,我们能很清楚地分辨知识男性对理想女性的态度。男性恐惧女性,却也不得不承认客观事实。女性的能力和才干是男性既向往又忌讳的。世界上著名的厌女主义者尼采,面对路易丝•冯•莎乐美小姐时都要慨叹:“这位美貌惊人的二十一岁俄罗斯姑娘是他平生有幸或不幸遇到的最有天赋、最有反省力和最聪明的女性。”正因为感知到女性的优秀,美丽而有才的女性的苦难就更容易引发男性作者们的悲悯和慨叹,“佳人薄命”“红颜祸水”的观念也深入两性思想之中。清人翟灏在《通俗编》“自古佳人多薄命”条中说:“见《东坡诗集》。又《香山集》:‘巧妇才人常薄命,莫教男女苦多能。’”《八洞天》说:“从来才士不轻择偶,犹才女之不轻许字。”小说卷六的故事中,孤女琼姬被伯父母所误,嫁给浮浪子弟,郁闷而死,同样是孤女的瑞娘听闻消息顿觉同病相怜,“偏是有才的女郎恁般命薄”!因赋曲一套以挽琼姬云:“少甚么痴钗笨粉,得和文士为俦。为何偏将贤媛锢,忌才天想来真有。从今后,愿苍苍莫生才女风流!”《西湖二集》说:“天下有两种大恨伤心之事,再解不得。是那两种?一是才子困穷,一是佳人薄命。你道这两种真个可怜也不可怜?”作者甚至还特别将“红颜”和“佳人”作了区分:“古来道‘红颜薄命’,这‘红颜’二字不过是生得好看,目如秋水,唇若涂朱,脸若芙蓉,肌如白雪,白玉琢成,红粉捏就,轻盈袅娜,就随你怎么样,也不过是个标致,这也还是有限的事,怎如得‘佳人’二字?那佳人者,心通五经子史,笔擅歌赋诗词,与李、杜争强,同班、马出色,果是山川美秀之气,偶然不钟于男而钟于女,却不是个冠珠翠的文人才子,戴簪珥的翰苑词家?若说红颜薄命,怎么得不要痛哭流涕!”佳人即有才学、有才干的女性。小说作者们在描写女性的不幸时,最爱以才女之薄命为例,在惋惜其青春易逝、才华凋零的同时,感慨命运的无常和世道的不公。

 

     《林兰香》第十三回中对耿朗初见梦卿有心理描写:“妇人最忌有才有名。有才未免自是,有名未免欺人。我若不裁抑二三,恐将来与林、宣、任三人不能相下。”这类作者的头脑还算是清醒的,他首先承认有才有名,也就是聪慧贤德的女性是优秀的,使他“初见梦卿求代父罪,生了一番敬慕之心。次见梦卿甘为侧室,又生了一番恩爱之心。后见梦卿文学风雅,复生了一番可意之心”。才女在这部作品中被描写得淋漓尽致。但作者认为才女如不加以约束,便要家宅不宁,才德也是祸水,因此,为了求得性别等级关系的平衡,作者不得不让耿朗放弃和梦卿本应该产生的更亲密的情感和爱恋,而对梦卿多般磨难,也使得二人离心离德,不能和谐。也就是说,作用力从来都不是单向的,为了建构男性中心主义的性别制度,男性牺牲的是情感自由,在约束女性的同时,也要有相应的自我约束。这也就引出了第三种理想女性的标准。

 

 

 

四、“德情兼备型”理想女性

 

      前面讲过“实用型”和“灵魂型”理想女性,这两类女性各强调了她们品质中的一个方面,基本可以归纳为有德行和有才情两种。贤内助强调的是德行贤淑的女性在对丈夫的帮助上所表现出的才干。才女则是强调了女子的才情,或者说是由于有才而令人生情的女性。现在我们要说第三种“德情兼备型”的理想女性,这类女性既有德行又深情,是满足男性情爱、道德审美标准的女性类型。因此又提出一对概念:“良人般的娼妓”与“娼妓般的良人”。

 

      先举一个例子,《喻世明言》讲十二岁的春娘颇通文墨,尤善应对,被卖到乐户家杨家,改名杨玉,教以乐器及歌舞,无不精绝。为了引起下文,作者转意申明:“只是一件,他终是宦家出身,举止端详。每诣公庭侍宴,呈艺毕,诸妓调笑谑浪,无所不至。杨玉嘿然独立,不妄言笑,有良人风度。为这个上,前后官府,莫不爱之重之。”官府官员对一个妓女不仅爱,而且还很尊重她。这种尊重是建立在认为这个妓女“有良人风度”的基础上的。妓女如果具备良人的素养,有良人般行为,男性马上会在心中升起“爱重之情”。如《于少保萃忠全传》写于谦、范广等被杀,有妓女自刎于尸旁。作者激昂地写道:“阴风凛凛,黄沙四起,实有屈杀忠良之气。”妓女如能像良人般殉主,则不仅身价倍增,连被杀的男人也能因之更彰忠良之名并得到上天的认可。

 

      通常情况下,男性首先接触到的是女性“良人”,从母亲、姊妹、妻子到女儿。嫡妻们尤其要遵礼守法,于男女情爱渐行渐远。但不幸的是,男性在精神生活中也是需要爱情的。他们需要异性以同等的爱情来报偿他们。不过我们都知道,粗蛮的、缺乏教养和文化素质的女性,无论在思想或行为上都会是滑稽可笑、不可理喻的。同样的,我们也很难想象,从小到大都浸淫在各种妇道、贞节教育中的女性,人人都敢于、也愿意“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地生活,做既让男性在道德上满意,又能令其在情爱上得到满足的女性。小说中那些性格张扬、在情感上大胆泼辣的女性,从来都不是男性赞扬的对象。但男性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其进行描写和叙述,批判地描写着,辱骂地叙述着,也在内心里暗暗地羡慕着。为什么?就因为男性在编织刻板和阴森的女教过程中,弄丢了自己的精神生活,弄丢了爱情,弄丢了情趣,而我们从小说中却窥视到了他们内心真实的渴望与诉求。

 

      因此,“良人般的娼妓”是男性所喜爱和乐于接受的,但很明显,“娼妓般的良人”是男性在一定范围内拒绝和反对的。所谓在一定范围内,指的就是在自己家庭的范围内。自己的母亲、姊妹、妻子和女儿,都不允许是这样的人,但对别人的女性家属可就没有那么严格的标准。男性的这种双重标准,使得古代小说作者经常明确表示“他妻莫爱,他马莫骑”的思想。作者们一再强调不要“淫人妻女”,并极力恐吓说,“淫人妻女”的下场就是自己的妻女也将被别人玷污。《野叟曝言》第三十二回云:“我不淫人妻,人不淫我妇;天道已见端,斯言诚不朽!”《喻世明言》中梁尚宾骗奸鲁生未婚妻,结果自己的妻子最后嫁给鲁生。这清楚地显示了男性在对其性别本体的深刻了解的基础上,对自身审美的双重标准的不信任和质疑。所以男性作者在对待淫人妻女的问题时态度坚决,绝不姑息,对这种行为的后果的描述尽量夸大,以期起到恐吓和警示的作用。当然这并非是站在女性立场说话,而是对自身财产的保护。正因为男性对女性的这种双重要求,除男性政治地位所规定的女性的等级之外,女性又被人为地划分出了另一种等级,即是“良”还是“娼”。这是一种道德层面的等级划分。嫡妻是人伦之本,是色中之正。尊重了嫡妻,也就等于尊重了伦常关系。但是嫡妻因为要严格遵从夫妇之礼仪、道德规范而必须变得麻木、冷漠,没有情趣。这一点,男性也是心知肚明的。但是男性并不会甘愿让自己的私生活、情感世界和性爱世界变得枯燥乏味,毫无情趣可寻。于是就有了“傍色”“乱色”“邪色”等多种名词,也有了“贤妾美婢”“贤妻美妾”,以及娼妓、粉头的出现。这不仅让我们知道古代男性对于各种道德等级的女性的需求,也告诉我们,有些男性虽然需要这些处于不同道德评判下的女性,但他们的内心对此却有着很清晰的分界,并且能够主动地、理智地去面对自己制造出来的“良、娼”两派异性。

 

      于是,出现了恶性循环,没有了爱情的男性也忍受不了女性的爱情。男性不准女性嫉妒,或者说痛恨女性的嫉妒,也是其丢失了女性真诚情爱的根由。在男性中心的社会,女性在情爱上就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压抑真实情感,另一种就是成为恶妇、妒妇等。但这两种选择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凄惨和不幸。比如《西湖二集》《疗妒缘》《文明小史》等大量小说都有对妒妇的描写。《红楼梦》第八十回中,“宝玉道:‘我问你,可有贴女人的妒病方子没有?’即便是在对女性最富有同情和博爱的曹雪芹笔下,夏金桂的嫉妒也被描述得令人惊诧万分,全无人性可言。作者认为女性的嫉妒是一种疾病,甚至还生发出一个给女性吃药疗病的愿望。

 

      其实,女性如果没有了嫉妒,也就说明没有了对男性的热情和爱情。她可能是遵循女教,将嫉妒掩盖,她也可能是在女教的熏陶下真的丧失了纯真和本性。无论如何,男性都注定得不到没有丝毫妒忌之感的女性的爱恋。男性可能在软硬兼施的训导中得到了所谓家庭中的自由和快乐,但却在实际上失去了女性的真情。所以,男性对女性的束缚实质上是完成了对自己的掠夺。

 

 

 

五、“缺憾美型”理想女性

 

      古代小说中的女性到了《红楼梦》中才真正变得更加真实和实在了。《红楼梦》不仅要写女性的好,也要写她们的不好,创造了“缺憾美型”的群体女性形象。如同脂批中所说:“黛玉一生是聪明所误……阿凤是机心所误,宝钗是博知所误,湘云是自爱所误,袭人是好胜所误。”《红楼梦》中的这些女性都是优秀的,却也都是有缺点的。前面提到的小说虽然有时也对女性的优秀品质有客观的反映,但如果和《红楼梦》中所透露出来的女性主义意识相比,那些小说中的大部分就要算是反女性主义的作品了。为男性中心意识服务,强调的仍然是女性主义者最为忌讳和反对的女性的性感和煽动欲望的能力。《红楼梦》所以能位列四大名著之首,原因之一便是它有超越其时代的先进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尤其是对女性的认识。现在看来,《红楼梦》的女性书写可以说是在世界女性主义运动史上开风气之举。

 

      1791年,法国贵族女性奥兰普•德古热(Olympe de Gouges)发表《女权宣言》。1792年,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发表《女权辩护》。这些18世纪末女性主义先驱的言论是19世纪声势浩大的妇女解放运动的先声。1791年和1792年这两个年份对于关注《红楼梦》传播史的人来说并不陌生。最早的《红楼梦》活字本程甲本和程乙本,分别在这两年中刊成,而曹雪芹开始创作小说的时间大约在乾隆九年(1744年)左右。如果说《红楼梦》具有女性主义思想的话,那么这种女性主义思想的发生比欧洲早了近半个世纪。

 

      有学者说:“(伍尔夫的)《自己的房间》是女性主义的经典作品,指出了女性在历史中‘失声’的现象。伍尔夫笔下虚构的故事比真实的故事更真实。因为它是无数被湮没了的才女的写照。……‘失声’会有什么后果呢?就是女人没有自己的记忆,没有记忆就是没有历史,没有历史就没有主体意识和主体认同,结果就只能依附于男人的历史。”伍尔夫作为女性,在1929年用文艺作品为自己的同类发出了声音。曹雪芹作为男性,18世纪中期时就意识到女性的优秀和优秀女性的“失声”:“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一并使其泯灭也。”在《红楼梦》中的女性自身尚处于主体意识的蒙昧状态中时,作者能够以男性视角感悟到女性的存在和她们的生命价值,并自发地将她们的才华与情操记录下来。在这个意义上,《红楼梦》是一部男性书写的女性的历史。

 

      曹雪芹之所以不凡,就是因为他对人性的透彻了解,他知道没有哪一个人能把所有美好集于一身。于是,在他笔下,理想女性并非某一个人。他将女性应该有的优秀品质散落在各种女性身上,向读者展现女性群像,并且非常努力地去践行中国古人所说的“美人必有一陋”的审美观,在描写美的同时也展现她们的缺点。因此《红楼梦》中的女性是生动鲜活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理想女性。她们具备人的共性和时代共性,是理想的,是可以和多少代人的内心情感发生共鸣的。《红楼梦》之所以能够更加淋漓尽致地表现女性主义思想,正因为它的故事发生在一个“‘五世同堂’,包括叔伯、堂兄弟以及嫡系家庭。……家庭财政要进行公共管理,家庭成员或务农或经商,但收入并不由他们自己安排,而是属于整个家庭。家内的财产作为祖产为成员公有……,家长对所有家庭成员都有权威,并控制着祖产”。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家族中,女性另有一番天地。司马光曾在《司马氏书仪》中指出男性家长应尽的责任:“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分之以职,授之以事,而责其成功。制财用之节,量入以为出,称家之有无,以给上下之衣食,及吉凶之费,皆有品节,而莫不均一。裁省冗费,禁止奢华,常须稍存赢余卑幼,以备不虞。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不过,“虽说司马光把所有预算和管理的职责都给了男性家长,但事实上,如果他专心研究或公务缠身,夫妇之间应互补这一条就被解释成允许妻子管理实际的家庭事务,这是正常的,合适的”。因此,当贾政和贾赦的父亲去世后,贾母便是最高权威者。作为女性,她享有各种特权,有权管理家族一应大小事务,她是小说中的家长。贾赦和贾政虽然也有权力,但对母亲的孝束缚了他们的手脚。外务又占去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以至上面司马光所说的家长的职责大部分要由贾母以及王夫人、凤姐、李纨、探春、宝钗等女性来代为执行。甚至连身为男性的贾宝玉都会抱怨“虽然有钱,又不由我使”,因为“一个男子只有成为‘夫妇’中的‘夫’,他才是一个完整的、有能力的社会存在”。即便是家族中的男性成员,在成家、娶妻之前,他的实际权力也远没有家族中持家理政的女性大。

 

     《红楼梦》中的大家族具备了女性主义生长的物质基础,女性在这样的家庭中有了各种权力,也有机会在对这些权力的使用中表现出才干和能力。中国古代作品里几乎找不到一个像《红楼梦》中的贾府这样“生齿日繁,事务日盛”的大家族,当然也找不到像《红楼梦》这样描写了如此众多的女性在五代同堂的大家族中是如何行使男人的职责的文学作品。但是,这层意义也仅限于此了,如果因此就说曹雪芹是女性主义者,还是不合适的。《红楼梦》虽然描写了大量的女性,但是由于社会和家庭的实际情况,注定了这些女性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是她所处的大环境的中心。因此,绕来绕去,最后小说的中心人物还是宝玉。书写的愿望与事实的巨大差异和矛盾实在令人哭笑不得。这一点用浦安迪的研究结果来验证就更加清晰。浦安迪在他的著作中画了一个五行关系表,“金木水火”四元素分居四方,中间是“土”,其中“金木水火”分别代表凤姐、黛玉、宝钗等女性,而“土”代表宝玉,居于中心。“五元素图表中,宝玉所佩戴的灵石就使他处于五元素中心‘土’的位置上。虽然土本质上是惰性的,但它的向心性能让它与其他四元素之间产生互动。因此,我们看到小说的前半部分中,宝玉像花园里的蜜蜂一样在花丛中飞来飞去,能够与各种性情不同的女孩子进行交流和沟通。”它让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红楼梦》作者在女性主义思想认识上的狭隘性,他没能超越得更多。

 

      总之,回望历史,无论是历史的还是文学的,男人们终究放不下女人,忘不掉女人,不能没有女人,而女人也因此获得了一部分自己的历史。虽然这种历史不是女人自己亲笔书写,但换一个角度想,男人为自己书写的历史又都是完整而没有偏颇的吗?执笔者未必公允。当代社会,在女性可以书写自己历史时,不是还有一大部分在放肆地使用身体写作,在利用早已被古代男性批判过的、不该用于女性书写的意识来驱动她们的笔墨,借以取悦和满足异性的需求来达到个人目的吗?从这一点看,古代的一部分男性书写的女性历史的真实性及其高雅与优美,远胜于部分生活在有着自由意志之社会中的女性之所为。文学作品中的理想女性,永远都带着不可抹煞的时代和性别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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