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原为行政办公室内的人事组,后独立为一个处,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1999 年,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工作部署,所里研究决定在人事处(党办)内部设立博士后流动站。2007 年,根据社科院发布的院属各单位配备离退休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办法,文学研究所在人事处(党办)内部设立了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2011 年,根据中央和院党组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文学研究所成立了纪委,纪委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党办),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由人事处(党办)开展日常纪检监察工作。2018 年以后,人事处(党办)的工作职能,在人事工作方面又继续扩展到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管理等方面。担任人事处(党办)处长的先后有:高智民、冯志正、王元洁、肖莉、郭一涛、张心亮。
文学所人事处(党办)的主要工作范围及职责包括:1. 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协调推进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党委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服务,协调安排党委领导的公务活动,做好党委对外联络工作以及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2. 承担贯彻上级纪委和所纪委的部署要求,负责所纪委日常工作及所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3. 承担执行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在人事教育局的指导下,对全所中层干部进行管理;负责编制内干部职工的引进、录用、调配、考核、任免、晋升、奖惩、薪酬与社保、离退休、出国政审、因私护照管理,及统计全所各项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负责人事档案及人事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负责全所工资、人员计划、编制配置、岗位设置工作;参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管理和优秀科研人才的选拔,政府津贴;4. 负责博士后流动站以及按照专家职称处要求管理和服务高级专家的工作;人才交流及培训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和国家公派出国人员管理工作。5. 认真贯彻所党委针对老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所领导和各处室抓好组织对离退休人员的慰问、抚恤和告别,以及日常关注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等工作;协助所党委和离退休支部做好离退休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目前,人事处(党办)由乔牧川任处长、夏晶晶任副处长,工作人员有侯栋梁、王静、张丹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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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工作证明(户口迁移)
2、工作收入证明(签证用)
3、工作证明(在职,职称、职务)证明
4、介绍信
5、离职证明
6、收入证明(通用)
7、收入证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8、同意落户证明(国资博士后进站6个月后用)
9、退休证明
10、政审介绍信
1、一卡通办理流程
2、一卡通申请表(编制内新入职、国资博士后)
3、一卡通申请表(访问学者,项目博士后,编制外聘用)
4、一卡通申请表(退休人员)